“种牙”整体费用有望降一半——口腔种植牙省际联盟集采看点解析******
平均中选价格降至900余元,与集采前中位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55%;全国近1.8万家医疗机构参与集采,采购需求量达287万套……1月11日,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在四川开标,产生拟中选结果,拟中选产品公示后将发布正式中选结果。此次集采有哪些看点?
中选产品平均降价55% 患者有望不再“望牙兴叹”
记者了解到,在国家医保局指导和协调下,四川省医保局牵头形成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采购联盟,集采范围覆盖全国。
参与投标的企业代表、相关专家、多省医保部门的代表……1月11日上午10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开标室内座无虚席,种植牙集采开标工作正式启动。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口腔种植科主任满毅介绍,种植牙可以获得与天然牙齿功能、结构及美观相似的修复效果,一直被口腔医学界公认为缺牙的最佳修复方式,患者需求量也比较大,仅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口腔种植科一年的种植牙数量就超过6000颗。
据介绍,拟中选产品平均中选价格降至900余元,与集采前中位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55%,预计每年可节约患者费用40亿元左右。
“不再让患者‘望牙兴叹’,集采后的种植牙将为更多患者减轻医疗负担。”满毅说。
记者梳理发现,在此次开标现场,多款产品“踩线”或是接近“踩线”报价。集采现场共有55家企业参与,其中39家拟中选,中选率71%,中选企业既包括一些知名国际企业,也包括一些国内企业,中选产品丰富。
记者从国家医保局获悉,集采前价格较高的士卓曼、登士柏、诺保科种植体系统从原采购中位价5000元左右降至1850元左右,市场需求量最大的奥齿泰、登腾种植体系统从原采购中位价1500元左右降至770元左右。
“此前种植牙收费价格不太规范,经常出现一颗牙打包一口价收费,但是患者并不清楚其中各个部分多少钱。集采后价格体系将更加公开透明。”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院长助理蒋昌松说。
“种牙”不仅贵在牙本身,其附带的医疗服务费用也让不少公众望而却步。除了以集采形式降低种植体价格,国家医保局去年印发文件,明确三级公立医院单颗常规种植牙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为4500元,旨在通过发挥公立医疗机构价格“锚”的作用,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合理定价,让公众更加充分感受到“减负”效果。
据了解,口腔种植的费用大致分为种植体、牙冠和医疗服务三个部分,经过此次种植体集采后,预计种植一颗牙的整体费用(含医疗服务、种植体和牙冠)有望降低一半左右。
历时近一年时间 口腔种植牙集采到底难在哪儿?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同于以往耗材集采,口腔种植牙民营医疗机构占比大、种植体品牌集中度高、产品系统组成和种植牙费用构成复杂等,都为此次口腔种植牙集采带来不小难度。
为充分了解当前种植牙市场情况,多地先行“试水”,为规范口腔类医疗服务探索可行路径。
2021年年底,四川省发布《关于开展部分口腔类高值医用耗材产品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收集多地口腔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
据调查,种植牙市场化程度高,民营医疗机构约占80%的市场份额。如果不能动员更多民营医疗机构参加,可能难以取得足够的量价博弈效果,群众也无法便利地享受种植牙服务。
为此,此次集采付出了大量精力动员民营医疗机构参加集采。约1.4万家民营医疗机构参与集采报量,占本次集采医疗机构总数的80%。
“这次可以说是最难的一次集采。”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主任赵应成告诉记者,因为种植牙体没有进入医保目录,民营医院可以根据具体运行成本自行定价。
有公众反映,“种牙”除了牙体本身外,还有很多配套产品需要一起购买,不禁担心集采后会不会“按下葫芦浮起瓢”。
为避免此类现象发生,这次口腔种植牙集采以多部件组合成套采购,种植体产品系统包括种植体、修复基台、配件包,防范部分部件因未中标而短缺或因未纳入集采而涨价。
为了保障临床使用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此次集采还根据医疗机构采购需求、企业供应能力和意愿适当开展分组竞争,将医疗机构需求量大、且能全国供应的企业分为A组,其他企业分在B组,为公众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
预计最快3月下旬落地 将建立价格监测预警机制
记者了解到,通过多项措施协同发力,预计2023年3月下旬到4月中旬,患者将全面享受到降价后的种植牙服务。
“各省医保局官网将长期公布种植体集采中选价,方便患者对比民营医疗机构加价幅度,引导患者前往价格合理的医疗机构就医。”此次集采省际联盟联采办负责人说,我们倡导民营医疗机构加价适度,实现患者利益和医疗机构发展的共赢。
记者了解到,口腔种植牙在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将分开计价收费,医用耗材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中选价格就是患者最终向医院支付的种植体价格;在民营医疗机构,口腔种植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允许民营医疗机构在种植体中选价格基础上加成一定比例。
“在今天集采结果出来后,我们将立即组织企业和医疗机构明确采购量、签订合同,让患者能享受到集采带来的好处。”赵应成说。
据介绍,为了推进此次集采效果扎实落地,各地医保部门将做好后续的价格监测工作。对于民营医疗机构,还将建立价格预警机制,通过及时的信息披露等办法,引导民营医疗机构落实此次集采。
同时,各地医保部门也将对价格虚高、收费不合理、虚假宣传的医疗机构予以公开曝光,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制定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和群众预期的合理价格,真正让患者享受到集采降价实惠。
下一步,医保部门将做好集采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并将在近期对种植牙过程中配套使用的牙冠耗材开展竞价挂网,同步落实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使种植牙服务的三类主要费用同步下降,有效降低群众种牙费用负担。(彭韵佳、董小红、沐铁城)
惠民生、谋创新、促开放——解读2023年我国关税调整方案******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题:惠民生、谋创新、促开放——解读2023年我国关税调整方案
新华社记者申铖
关税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手段。每逢年末,我国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部分进出口商品的关税税率进行调整。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9日对外发布公告,明确了2023年我国关税调整方案。
接受新华社采访的专家和业内人士表示,此次调整降低了部分医疗产品、消费品、资源产品、原材料和零部件等多种商品进口关税,将进一步满足百姓生活、企业生产和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关税作为国内国际双循环联结点的作用,以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
惠民生:调整部分医疗产品、消费品关税 更好满足百姓需求
聚焦民生关切运用关税杠杆,就能“撬动”更多好产品、好商品进入千家万户,进一步提升民生福祉、满足百姓需求。
根据公告,2023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1020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记者查阅公告附表发现,为保障人民健康,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我国将对部分抗癌药原料、镇癌痛药品、抗新冠病毒药物原料等实施零关税,并将降低假牙、血管支架用原料、造影剂等医疗产品进口关税。
实际上,自2018年以来,我国已先后取消了第一批和第二批抗癌药、罕见病药原料药以及部分用于治疗哮喘的生物碱类药品的进口关税,降低了颅内取栓支架、人造关节等医疗器材的进口关税。
“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药品和医疗器材,我国持续调整进口关税,有助于更好保障人民健康安全,更好实现‘病有所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国际发展与全球治理研究所副所长高宇宁说。
近年来,中国大市场的巨大潜力持续释放,百姓对“全球好货”的需求不断增长。
此次发布的公告明确,2023年我国将降低婴幼儿食用的均化混合食品、冻蓝鳕鱼、腰果等食品,咖啡机、榨汁器、电吹风等小家电的进口关税。
“通俗地讲,就是让大家买得更方便、更便宜。”在高宇宁看来,降低这些消费品的进口关税,响应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也有助于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顺畅联通。
谋创新:多项关税调整推动创新发展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促进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是此次关税调整的一大亮点。根据公告,2023年我国将降低铌酸锂、燃料电池所用的氧化铱、风力发电机所用的滚子轴承等商品进口关税。
据了解,铌酸锂是半导体生产材料,燃料电池所用的氧化铱是汽车行业所需的重要原材料,风力发电机所用的滚子轴承则是风电行业所需的零部件。
高宇宁表示,对这些重要的原材料、中间品及零部件降税,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和产品,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公告明确,2023年我国还将对钾肥、未锻轧钴实施零关税,并降低部分木材和纸制品、硼酸等商品进口关税。
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国际情报研究室主任张学彪看来,这些调整能够加强我国资源供应能力,有助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支持企业更好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助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此外,2023年7月1日起,我国还将对62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八步降税。调整后我国关税总水平将从7.4%降至7.3%。
2016年我国首次对《信息技术协定》扩围产品实施降税,至今已实施了七步降税。在业内人士看来,按照《信息技术协定》降低税率,可促进相关商品进口,有利于我国信息技术发展,促进国内相关行业和经济发展;也有利于全球高新技术发展,为经济全球化提供助力。
促开放:调整有关协定税率 推动构建高标准自贸区网络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并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是其中的部署之一。
此次发布的公告明确,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2023年将对19个协定项下、原产于29个国家或者地区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
“这29个国家和地区,约覆盖我国对外贸易总额的近一半。可以说,我国对外贸易的‘朋友圈’越来越大,‘点赞’的朋友也越来越多。”高宇宁说。
其中,根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有关规定以及协定对印度尼西亚生效情况,自2023年1月2日起,我国将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RCEP协定税率。作为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贸区,RCEP建设将迈出新步伐。
此外,2023年将继续对44个与我国建交并完成换文手续的最不发达国家实施特惠税率,支持和帮助最不发达国家加快发展。
总体来看,调整有关协定税率等安排,将推动构建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更好塑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践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助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