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㉘】苏州:工业大市劲唱“强粮歌”******
【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㉘】
光明日报记者 苏雁
都知道苏州是工业强市,可说起粮食生产,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宁春生一脸自豪:“这些年,苏州粮食生产一点也不含糊,产量一直稳步增长。今年全市水稻总产量预计13.9亿斤,创7年来新高!”
改革开放以来,苏州工业发展一直走在江苏甚至全国前列。成为工业强市后,一个问题摆在苏州人面前:还要不要发展农业,尤其是水稻种植这样的“纯农业”?
苏州的回答斩钉截铁:不但“要”,而且是高质量的“要”。
苏州有1600多万人口,维持城市安全有序运转,离不开农产品的有效供给。要端稳粮食饭碗,就须臾不能放松粮食生产。
苏州寸土寸金。而粮食生产,离不开耕地。如何守住耕地红线?
11月初,在“草皮之乡”苏州常熟辛庄镇平墅村,记者看到,2600亩水稻迎来丰收。2019年起,常熟决定全面推进退草还田,平墅村成为第一个试点。“每收一茬草皮,都会带走一层土,退草还田,就是为了确保耕地安全!”辛庄镇副镇长陈伟忠说。
近几年,苏州通过退草还田、退渔还田、“三优三保”等行动,新增加10万亩水稻田。
农业是弱质产业。论单位面积收益,种粮食肯定不如建工厂。那么,如何调动种粮积极性?
苏州的做法之一是工业反哺农业。2010年以来,苏州在全市范围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在全国率先出台《生态补偿条例》。苏州将水稻视为人工湿地的一种,进行生态补偿。每亩补偿420元,使得种粮的比较效益大大增加,稳住了农业基本盘。
地处苏州昆山锦溪镇最北面的长云村,2012年前以水产养殖为主业。根据《生态补偿条例》,昆山市级财政给予每亩水稻田800元补贴。受此激励,2012年以来,长云村退塘还田,建成高标准农田2000多亩。
宁春生介绍,苏州计划用3年时间,按每亩最高1万元的标准,持续对农田进行改造,将苏州的农田都建成为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吨粮田”。
要实现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仅靠补贴还不够,必须催发内生动力。发展高产高效优质农业,提高单位面积的产出效益,是增强种粮积极性的关键。而要保证粮食生产“两高一优”,离不开科技支撑。
水稻已经收割,但太仓市城厢镇东林村的田野上依然机声隆隆,多功能旋耕机驶过后的田野松软、平整。“做强农业产业,长远来看,还得靠技术和现代化设备。”太仓市城厢镇东林村党委书记苏齐芳坦言。
依托村里每年1000多万元厂房和门面房租金收益,东林村购买了20多台套先进农机设备,村里的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2200亩水稻只需要9个农民打理。
在东林村刚收割完的稻田里,记者看到,已经开始用农业机械播种小麦。“2013年起,高标准农田改造好以后,大马力拖拉机引进,农具朝着复式化操作方向发展。小麦播种机上加装了卫星导航的辅助驾驶系统,直行时机械手不需要扶着方向盘,它还能一次性完成土地翻耕、播种、秸秆换田、施肥、开沟、压实种子这六样工作。”在田边,苏齐芳一边比画,一边向记者解释。
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更离不开“新农人”。
这些年,苏州在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方面下足了功夫。苏州在全国率先启动“农业农村专业人才定向委培工程”,分层次、分专业招录1564名定向委培生。通过7家农民教育培训中心和31家实训基地,每年培训高素质农民1万人次以上……
有了“新农人”的加持,田地里有了一番新景象。“志浩,趁天晴,咱们赶快把秸秆打包好!”说话间,东林村职业农民高健和同事王志浩驾驶的搂草机和包膜机开进了农田。只见搂草机把散落在田里的稻草搂成一拢,打捆机迅速把一拢一拢稻草秸秆压缩成圆捆。包膜机紧随其后“上场”,不到一分钟,就把一捆捆重达上千斤的秸秆用白色薄膜缠绕成一个个“啤酒桶”,轻轻放在田埂上。
为啥要给秸秆包薄膜?高健告诉记者:“包裹得严严实实的稻草秸秆,在厌氧环境里发酵,一个月后装到秸秆饲料厂,根据配比加入豆粕、玉米,加工成富含淀粉和蛋白质的饲料,这是牛羊喜爱的美味食物。”
2016年,东林村和江苏省农科院合作,投资建设秸秆饲料厂,年加工能力6万吨,目前年产粗饲料2.5万吨。由此,东林村自身形成了“种植—秸秆饲料—养殖—有机肥料—种植”的生态循环模式。合作农场化肥用量比传统减少约60%,土壤有机质含量从1.9%提高到4%,江南的土地也具备了“黑土地”的肥力。“我们提高‘一粒米’的附加值,开发的富硒大米,口感好,销量不愁。”高健说。
持续提升种粮的边际效益,也是苏州近些年来努力的方向。具体做法是,着力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
漫步东林村,田埂上的松果菊开得正艳,稻田咖啡馆飘出了咖啡的浓香,田园新干线的小火车擦拭一新,观光农业引来游人无数。“光今年十一假期,村里的旅游收入就有近百万元。”苏齐芳告诉记者。
一系列助农举措,不仅稳定了工业大市苏州的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也大大提升了农民的收入。据统计,近3年来,苏州全市粮食种植面积年均提升2%以上,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6%,达41487元,城乡居民收入比逐年下降,现在已缩小到1.85:1。
东林村农民张耀忠祖孙三代种粮,他亲历了东林村的变化,也尝到了发展现代农业的甜头。“我的父辈就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种地,我那一代开始了农业机械化,我儿子这一代则用上了智能农业系统。现在,喷农药有无人机,开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人都不用下地,站田埂上遥控就行了。”张耀忠感慨万分:“现在种地,舒服得嘞!”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1日 01版)
擅建楼层引发邻里纠纷 十年矛盾终达成执行和解******
“问题解决了,我们心也舒服了。”近日,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了一起排除妨害案件,使得十年邻里纠纷终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韦先生在执行和解书上签字时由衷地发出感叹。
韦先生是广西融水县融水镇某街道38号房屋的所有人,艾先生是与他相邻的39号房屋的所有人。2012年底,艾先生房屋拆旧建新,韦先生认为艾先生新建房屋侵占其房屋楼面空间,双方产生矛盾纠纷。经邻居及相关部门调解无果后,韦先生以艾先生建新房屋未做好防护措施,导致建筑渣土掉落到韦先生房屋瓦面以及新建房屋第四层飘出墙面10厘米侵占韦先生房屋楼面为由,于2015年1月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排除妨害。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认定“艾先生房屋第二、三层的墙体均为12墙体,建造到第四层的时候,艾先生将第四层地梁增厚为18厘米,第四层墙体砌成18墙体。艾先生四楼南墙自西向东长达3.78米,砌砖飘出其房屋第三层楼外墙,并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5至10厘米”事实,并判决艾先生于判决生效日期内自行清除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渣土并修复被损毁的瓦面以及拆除其房屋第四层南墙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该判决生效后,艾先生不服判决,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于2016年11月作出民事裁定,裁定驳回艾先生的再审申请。后因艾先生未主动履行上述判决,韦先生向法院申请执行,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将该案执行完毕。
本以为双方矛盾就此结束,没想到艾先生又顺着第四层的墙面继续加建新楼层,韦先生认为艾先生加建行为也构成侵权,故继续向人民法院起诉。经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审理后,2021年12月,法院最终判定:艾先生自行拆除其房屋第五层南墙飘出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及清除其掉落在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垃圾。此时,距离最初双方产生矛盾已经将近十年,艾先生已于2021年6月死亡,其配偶陈女士继承涉案房屋。2022年10月,韦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进入执行阶段。
为真正达到案结事了,执行法官多次到现场勘察,向邻里居民详细了解情况,并调阅了与该案相关的证据资料。经过仔细勘察研判,负责承办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一致认为这起案件有和解的基础,于是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释法答疑,消除双方的对立和顾虑后,再借助邻居、律师热心参与开导,促使双方最终以陈女士补偿韦先生2万元现金的方式和解,并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至此,持续十年之久的相邻关系纠纷案得以顺利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何思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