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锐评丨美国防疫惨不忍睹,还有何脸到处指手画脚******
“随着迄今最具传染性的新变种(xbb.1.5)蔓延,新冠病例和住院人数在迅速增加”、“xbb.1.5的流行率像火箭一样飙升”、“休斯顿,一个以世界一流医疗系统闻名的城市,已无法多容纳一个患有合胞病毒的婴儿” ……美国“政客”网站、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等媒体近期的报道,展现了美国疫情肆虐、民众苦不堪言的现状。
美国卫生与公共服务部数据截图
当前,美国国内流行呼吸道合胞病毒、新冠、流感等多种疫情。美国卫生与公共服务部数据显示,2023年新年第一周,全美医院ICU占用率达78.99%,病床占用率达79.91%。《华盛顿邮报》称“美国医疗系统正陷入艰难困境”。有评论认为,美国恐将重现医疗挤兑“噩梦”。
事实上,三年来,这样的美国“噩梦”从未停止。根据美国疾控中心数据,美国过去三年经历了五波较为严重的疫情。每当感染人数达峰,关于美国医疗系统几近崩溃的报道就铺天盖地。
比如,2020年疫情之初,美国时任总统特朗普就宣布紧急战略储备的医疗物资几乎用尽。2021年2月,美国卫生部发布报告称,受新冠影响,美国医疗服务遭受长期挑战。2022年初,美国媒体Axios称“美国医疗系统面临奥密克戎的巨大压力”。2022年7月,美国新闻网站刊文称,医疗人员短缺令美国医疗系统窒息……
美国新闻网站刊文截图
这确实令人难以置信。美国是全球医疗水平最发达的国家之一,按理说经历三年新冠疫情后,医疗系统应该更加高效成熟,但现实恰恰相反。有分析指出,问题的根源在于美国政府自始至终都没把精力用到解决实际问题上,而是不断将疫情政治化、武器化。
美国防疫惨败,代价是惨痛的。由于美国政府的不作为、乱作为,美国几乎流行过新冠疫情暴发以来所有变种毒株,导致超1亿人确诊、超108万人死亡、25万儿童沦为新冠孤儿,惨烈程度居全球之首。2021年美国人均预期寿命持续下降至76.4岁,为1996年以来最低。
同时,防疫惨败令美国医疗资源持续紧张,大量医护人员离职,民众看病难上加难。根据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数据,自2020年7月以来,美国ICU病床占用率除个别月份外,均在70%以上。《华盛顿邮报》报道称,医务资源短缺“像海啸一样”袭击着美国医疗保健系统。29岁的尼诺为了治疗孩子的合胞病毒,不得不跑去其他州找一张床位。她哀叹道:“这真是太疯狂了!”
美国政客对国内排山倒海的疫情视而不见,反倒对中国指手画脚,不知他们哪儿来的勇气与自信?
过去三年,中国在疫期严峻时期实现严格的防控政策,经受住了全球五波疫情的冲击,极大减少了重症和死亡,也为疫苗药物的研发应用、医疗等资源的准备赢得了宝贵时间。像其他国家一样,中国防疫政策优化调整也会经历适应期。特别是中国人口基数大、老龄化严重,短期内不可避免会面临感染人数增加、就医需求上升等问题。但中国政府没有浪费一分一秒,积极主动解决问题。
从在体育馆、方舱开设临时发热诊疗点,到开通互联网医疗方便民众就医;从组织药企扩大产能,到保障新冠感染患者治疗费用,中国政府尽最大努力保护人民生命健康。英国纪录片制作人柯文思过去三年在中国,他说:“我一直是中国努力保护人民生命健康的受益者。”
1月6日,中国发布第十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进一步优化“临床分型”、完善治疗方法并调整了出院标准。1月8日起,中国将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这是中国因时因势优化防疫政策的最新努力,对中国人民负责,也有利于提振世界经济。
相比之下,那些对自家民众苦难无动于衷的美国政客,做了些什么呢?他们“内病外治”最拿手、“甩锅”推责数一流、“设障筑墙”最起劲,不折不扣是美国人民与世界人民之祸。
(国际锐评评论员)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