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和田”摄影全球征集大赛启动******
中新网4月13日电 位于昆仑山与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之间的和田,曾是古丝绸之路南道重镇,以丝绸、地毯、玉石等众多特产而闻名。你眼中的和田什么样?你与和田又有哪些故事?
4月13日,由中国新闻网与新疆和田地区文旅局共同主办的“遇见和田”摄影全球征集大赛正式启动。
征集将持续至2022年7月底,结束后将评选优质作品予以奖励,并通过中国新闻网及其新媒体矩阵进行网上展播。
征集要求:
积极向上,创作手法新颖,以“遇见和田”为主题,用镜头展现和田自然风光、人文历史等,力求展现和记录和田的发展变化以及各领域民众建设和田的摄影作品。
1、作品规格:
1)形式体裁不限,作品内容积极向上,需符合征集内容。投稿作品单幅、组照均可,可多次投稿;
2) 拍摄内容应真实客观,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真实性的调整和润饰。不接受创意类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适度调整,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更换背景等技术处理);
3) 图片说明须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对画面的描述,关键人物的姓名,重要的背景信息等。
4) 单幅、组照不限(每幅/组作品为1件),彩色、黑白作品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5-10幅单张作品组成。每位作者投稿件数不限。
5) 投稿统一接收jpg格式文件,单幅图片不能小于1M,不大于10M,长边不低于2000像素。
6) 投稿方式为电子文件作品;
7) 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投稿者需遵守以下原则和规定:
1) 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投稿时必须填写完整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以及简要说明,否则无法上传作品,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2)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3) 征稿期间,投稿作品若被用于推广、展示,不代表最终入展。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调取作品原始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应将大数据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不能按要求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 主办者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入选作品,不另行支付稿酬。
6) 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所有规定。
投稿方式:
(1)系统投稿
投稿地址:https://actshow.chinanews.com/htpic22/user/login
(2)其它方式投稿:
1)私信投稿:可关注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网微博,通过私信投稿
【注:此种投稿方式需下载《报名回执表》,下载地址:http://www.chinanews.com.cn/fileftp/2022/03/2022-03-06/U435P4T47D49877F24532DT20220307151821.docx
将摄影作品以单独文件制作,并以“所在地区+报送单位+负责人姓名+作品标题”命名(个人报名不写报送单位);
《报名回执表》填写完需重命名,文件名称与摄影作品文件名称一致,统一发送。】
主办单位:
中国新闻网
新疆和田地区文旅局
新疆和田地委网信办
特别项目支持:
安徽驻新疆援建指挥部
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13522053772
内容咨询:(010)6899 8392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