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开展基教名师名家培育行动 造就一批教育家型教师和校园长******
本报讯(记者冯丽)为推进陕西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造就一批省内有示范、国内有影响的教育家型教师和校园长,陕西省教育厅日前决定开展陕西省基础教育名师名家培育行动,探索教师成长机制,造就陕西名师名家,创新理论实践成果,提高学生培养质量。
陕西明确,基础教育名师名家培育行动计划将建立开放性的培育机制,不设名额,通过平台和机制建设,让有热情、有情怀、有思想、有成果的教师和校园长不断涌现,在各种任务机会中展示风采风范,在不断学习交流中形成良好社会形象,在各种评优树模中脱颖而出,在理论与实践中创造更多成果。
陕西将在活动中严守立德树人之魂,强化基础平台支持。坚持遴选与培养、管理与使用相结合原则,不断完善基础教育“三级三类”教师骨干体系和“三级两类”校园长骨干体系的建设,积极推进各级教学名师及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有机衔接,为基础教育人才成长提供清晰路径。
陕西强调,大力弘扬广大教师和校园长自觉养成读书治学、理论提升、开阔视野、脚踏实地的精神品格,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养水平。办好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开展与师范类高校的合作交流,广泛开展教师发展研究,推进本硕博教育学科高水平教师一体化培养,开展教育智库建设。支持优秀教师及校园长围绕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热点、重点、难点任务,聚焦教育教学管理突出问题,争取国家级研发课题。设立省级重点课题的研发项目,委托专项基础教育改革研究课题,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理论实践探索。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有了新规定******
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 为全面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日发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结果运用等作出了新规定。
考核规定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方式主要是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个年度内表现的总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总人数的20%。
考核规定提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要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岗位、职务、职员等级、工资和评定职称、奖励,以及变更、续订、解除、终止聘用(任)合同的依据。
考核规定坚持分级分类考核,要求从单位实际出发,突出精准化和差异化,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特点和具体要求。
据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原人事部印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已实施20多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新精神新要求,化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面临的新问题、衔接新政策,故制定这一考核规定。